瑞安四中“之江汇教育广场”推广条例
发布: 发布时间:2019-10-24 点击量:

瑞安四中2019年“之江汇教育广场”推广条例

为进一步推行浙江省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使用,充分发挥网络空间在促进资源共建共享、师生教学互动中的作用,鼓励教师围绕教育教学,积极打造个人特色空间。制定本条例:

一、空间特色建设导向

建议从教学实践、教学研究、教学管理、教师管理、学生天地等视角进行资源上传、整理和分享,通过资源建设、教学应用和空间交流形成实用程度高的特色空间。以此引领和推动空间在教育中的规模化、常态化和深度化应用。

二、实行空间建设公示制

对学校老师个空间建设的个人年度积分以每月一次进行公示,在大四中微信群和校园网上公示接受全体教师监督。

三、空间建设列入教育教学考核内容

1、空间建设列入教学常规检查,每月新增30分为合格。每个学期期中期末检查空间建设,不合格者,当前时段教学常规检查不能为优良。

2、空间建设做为每学期备课组和教研组先进评比项内容之一,以组内成员的年度分数的平均分进行考核。分数统计时间为评比当天年度分数。

四、特色空间奖励

1、对个人空间建设年度积分前十名进行表彰,第一名1000元,第二名800元,第三名600元,第四到第十名各200元。

2、每年组织以空间装扮及主题、精品资源、资源共享、资源报送这几方面进行特色空间评选。对特色鲜明的空间进行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,空间向全校推广。并推送市省级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。

 

 

 

瑞安市第四中学

2019102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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